云南小龙潭矿务局 新能源车采购的询比公告
一、项目情况
1.采购条件:
云南小龙潭矿务局 新能源车采购,经批准实施采购,采购人为“云南小龙潭矿务局 ”,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特公开邀请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云南小龙潭矿务局 新能源车采购
2.2采购方式:询比
2.3采购内容:采购4辆新能源车,7座和5座各两辆,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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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车型 |
技术参数要求 |
单位 |
采购数量 |
单价最高限价(万元/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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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5座新能源车 |
①CLTC纯电续航里程≥150Km ②能源类型:增程\混动 ③驱动形式:四驱 ④综合马力:≥350Ps ⑤座椅:全车皮质座椅 ⑥长*宽*高(mm):≥4800×1900×1700 ⑦座位数:5座 ⑧充电桩:功率≥7kW(每台车需配备一台充电桩,充电桩的安装调试及所需材料由中标人负责),电源搭接点由采购方提供 |
辆 |
2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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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7座新能源车 |
①CLTC纯电续航里程≥160Km ②能源类型:增程\混动 ③综合马力:≥200Ps ④侧滑门形式:双侧电动 ⑤座椅:全车皮质座椅 ⑥长*宽*高(mm):≥5200×1800×1750 ⑦座位数:7座 ⑧充电桩:功率≥7kW(每台车需配备一台充电桩,充电桩的安装调试及所需材料由中标人负责),电源搭接点由采购方提供 |
辆 |
2 |
36 |
响应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能力分别参与A、B标段报价,本项目不限制成交标段的数量,可兼投兼中,递交响应文件时分标段进行递交,响应报价不得高于单价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文件处理。其他具体内容及相关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2.4 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供应商可承诺更短供货期
2.5质量及出厂日期要求:车辆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技术参数和性能完全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质量标准,且交货时出厂日期不超过半年,且车辆到货时行驶公里数不超过50公里,交货时油箱加满油。
2.6车辆试运行时间:试车运行时间为15日历天(自取得车辆牌照之日起计),
2.7售后技术服务要求:5座新能源车整车质量保证期不少于6年或12万公里(投标人可延长),7座新能源车整车质量保证期不少于3年或8万公里(投标人可延长)。电池、电机、电控、发动机等关键部件质保期由投标人确定,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作出质保期间及质保期后的售后服务承诺。
2.8交货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
3.2财务要求:投标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2023年度至今任意一年度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本单位成立至今自行编制的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3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在“信用中国” ( )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截图,未提供的可由采购人工作人员在开标后将查询结果提交评审小组审查。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