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南方航空股份 航空服务部(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南航2025年度客货两用车-电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重新招标】。
1、招标项目简介
1.1 招标项目名称:南航2025年度客货两用车-电动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1.2 项目编号:CZ2024011496。
1.3 项目类别:货物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招标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 序号 | 采购内容 | 技术规格 | 预估采购数量(台) | 含税(增值税)单价限价(元) | 含税(增值税)总价限价(元) | 备注 |
| 1 | 客货两用车-电动(电动皮卡车,后方货箱无车顶) | 整车长度:5200mm≤长度≤5500mm;座位数: 双排2+3=5座。 后方货箱无车顶 | 40 | 280000 | 11200000 | 不含购置税、上牌服务费、保险费。 |
| 2 | 客货两用车-电动(电动皮卡车,后方货箱带车顶) | 整车长度:≤5300mm;座位数:双排2+3=5座。 后方货箱带车顶 | 5 | 280000 | 1400000 | 不含购置税、上牌服务费、保险费。 |
| 合计: | 12600000 | / | ||||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投标人的报价须包含车辆、包装、运输、搬运、检验、安装及调试、人员培训、增值税税金、车辆/设备配件、专用工具等全部费用(不含购置税、上牌服务费、保险费)。免车辆购置税车辆需提供相关证明。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招标人对中标人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招标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3、中标的车辆须上架南航内部商城(阳光商城),单价固定,南航集团下属的各成员单位通过下订单的方式,向中标供应商进行采购。中标人须积极配合招标人,并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中标产品上架南航阳光商城的相关工作。
1.6 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 序号 | 交货内容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 1 | 客货两用车-电动(电动皮卡车) | 广州、郑州、吉林、新疆、广西、三亚、深圳、上海、北京、武汉等。运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 或招标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1.9 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投标人资格要求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 投标,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如 参加,须提供 、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 分支机构( )以自己名义投标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已划分标段的)或本项目投标。分支机构( )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4 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最新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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