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力股份 2025年度第50批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见招标文件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开标采用服务端集中解密(截止开标时间系统自动解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 进度 |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汽轮机润滑油采购 | 2025年 12月 20日前完成交货 |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减温减压器设备采购 | 2026年 1月 20日前完成交货 |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全厂检修起吊装置设备采购 | 锅炉起重设备交货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45天;汽机起重设备交货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5天;输煤起重设备交货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65天。 |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工程咨询质量评价服务 | 2025年 11月 20日至 2029年 03月 31日(暂定,最终按实际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咨询服务成果完成之日结束),若有顺延则按项目业主通知为准。 |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汽轮机发电机安全性能检验服务 | 2025年 11月 20日至 2027年 03月 31日(暂定,最终以项目首次检验开始至机组竣工投产止)。 |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全厂基坑基槽增加余土外运处置施工 |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 11月 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 3月 31日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数量 | 招标范围 | 技术规格 | 工期要求/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信息服务费(元) |
1 | DNYZC-2025-09-01-1193-01 |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汽轮机润滑油采购 | 1批 | 采购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汽轮机用润滑油,每台汽轮发电机机组正常运行用油量约为 40000升,两台机组共计 80000 升,本次招标总量按两台机组需求量的150%考虑,共计120000升。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上海市金山区漕泾镇上海化学工业区的发电基地内国家电投上海电力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施工现场(车板) | 1000 |
2 | DNYZC-2025-09-01-1193-02 |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减温减压器设备采购 | 1批 | 采购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二冷至辅汽减温减压器设备 2台、一冷供热减温减压器设备 2台、二冷至小机减温器 4台、制粉系统蒸汽减压调节阀 2台。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2026年1月20日前完成交货 | 上海市金山区漕泾镇上海化学工业区的发电基地内国家电投上海电力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施工现场(车板) | 1000 |
3 | DNYZC-2025-09-01-1193-03 |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全厂检修起吊装置设备采购 | 1批 | 全厂检修起吊装置设备采购,包括供货范围内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包装、运输和安装指导、配合和进行方案优化工作等。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锅炉起重设备交货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45天;汽机起重设备交货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5天;输煤起重设备交货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65天。 | 上海市金山区漕泾镇上海化学工业区的发电基地内国家电投上海电力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施工现场(车板) | 1000 |
4 | DNYZC-2025-09-01-1193-04 |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工程咨询质量评价服务 | 1批 | 按照《中国电力优质工程评审及推荐办法》与《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要求,对本工程进行全过程质量宣贯、咨询与指导;开展工程全过程质量控制咨询(包括工程质量管理及标准宣贯培训、技术文件咨询、工程实体质量控制咨询、工程项目文件(档案)质量控制咨询、科技进步成果培训、工法深度咨询与指导、QC成果咨询与指导、电力建设科技成果评价等);进行工程专项评价(包括地基结构工程、新技术应用、绿色建造(施工)、工程质量提升、工程达标投产等咨询与指导等),编制相关专项评价报告;对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提升工作进行咨询指导。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2025年 11月20 日至 2029年 03月 31日(暂定,最终按实际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咨询服务成果完成之日结束),若有顺延则按项目业主通知为准。 | 上海市金山区漕泾镇上海化学工业区的发电基地内 | 1000 |
5 | DNYZC-2025-09-01-1193-05 |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汽轮机发电机安全性能检验服务 | 1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委托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作为本工程汽轮机发电机安全性能第三方监督管理单位,对汽轮机发电机安全性能实施综合监督检验,包括汽轮机转子、缸体等主要部件和发电机轴瓦、转子等主要部件的金属检测。本项目服务应满足 公司《新建煤电机组受监金属部件到货验收检验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2025年 11月20 日至 2027年 03月 31日(暂定,最终以项目首次检验开始至机组竣工投产止)。 | 上海市金山区漕泾镇上海化学工业区的发电基地内 | 1000 |
6 | DNYZC-2025-09-01-1193-06 |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全厂基坑基槽增加余土外运处置施工 | 1批 | 负责全厂基坑基槽增加余土约 5万立方米的外运处置,包括外运期间的弃土场土方管理、土方挖、装、外运及合法处置。厂外土方消纳地点由投标人负责落实并合法处置,上海市渣土运输许可证由投标人负责办理,并配合业主实施第三方土方测量。承包人应在合同生效后 10天内成功办理土方外运处置手续并取得《上海化学工业区土方运输登记表》,若未按时取得,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 11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 年 3 月31日 | 上海市金山区漕泾镇上海化学工业区的发电基地内 | 10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汽轮机润滑油采购 |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6.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7.未处于集团公司和上海电力股份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8.制造商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投标的产品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 2.是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唯一投标人; 3.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投品牌产品(ISO VG46汽轮机油)在国内应具有不少于4个单机容量 1000MW及以上燃煤发电项目中的投运业绩(每个合同采购量应不低于8万升),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签字页)、投运证明(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标段接受代理商投标,需提供制造商授权。 |
2 |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减温减压器设备采购 |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6.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7.未处于集团公司和上海电力股份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投标的产品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 2.是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唯一投标人; 3.具有近5年内完成至少2个国内蒸汽压力不小于14MPa及以上的减温减压器供货且正常运行一年及以上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签字页)、投运证明(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元件组合装置,投标产品需具有相应型式试验报告; 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3 |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全厂检修起吊装置设备采购 |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6.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7.未处于集团公司和上海电力股份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许可范围包括桥式、门式起重机(B)及以上资质; 2.是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唯一投标人; 3.具有近10年内完成至少2个1000MW等级机组起重量≥50t的架空双轨电动葫芦小车供货且投运成功超过2年的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签字页)、投运证明(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4 |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工程咨询质量评价服务 |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36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8个月在 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5.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6.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7.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8.未处于集团公司和上海电力股份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9.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具有近5年内至少2个单台机组容量600MW及以上火电项目的工程创优咨询或质量提升咨询或工程质量评价服务业绩(含执行中业绩),且其中至少有1项已获得行业优质工程奖。(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行业优质工程奖证明、履约证明(验收或结算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2.拟派 3.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5 |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汽轮机发电机安全性能检验服务 |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36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8个月在 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5.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6.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7.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8.未处于集团公司和上海电力股份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9.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具有特种设备综合检验机构甲级资质,核准范围需包含 GD2检验项目;2.具有有效的计量认证证书(CMA)或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 3.具有近5年内完成至少2台600MW及以上超超临界机组安全性能检验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履约证明(结算证明或招标人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4.拟派项目经理和成员中应至少具有下列电力行业资格证书:超声III级、磁粉III级、力学III级、光谱III级分别不少于 1人;金相II级不少于 2人,以上人员应均为投标方正式员工(提供社保证明)。 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6 |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全厂基坑基槽增加余土外运处置施工 |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36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8个月在 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5.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6.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7.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8.未处于集团公司和上海电力股份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9.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近5年内完成至少2个土方量不小于 3万吨的建设工程土方外运处置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土方外运单据、土方合法处置证明文件)、履约证明(验收或结算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4.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社保证明),不大于法定退休年龄,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有类似项目管理经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 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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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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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dlzb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