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炼油区2025年老旧照明设备能效提升防爆节能灯\LED-1×30W/HH-ExdeⅡCT6-IP66-WTHF2 微波感应(招标编号:NWZ250606-3105-08281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防爆节能灯\LED-1×30W/HH-ExdeⅡCT6-IP66-WTHF2 微波感应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1 | 炼油区2025年老旧照明设备能效提升 | /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防爆节能灯\LED-1×30W/HH-ExdeⅡCT6-IP66-WTHF2 微波感应 | 1954.000 | 套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本次招标只接受防爆灯具生产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 财务要求。
(1)投标人提供最近一年完整的无保留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投标前尚未完成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则报告年度要求可依次往前推一年。
3.1.3 业绩要求。
(1)(1)投标人在国内具有不少于3年的防爆灯具正式商用经验。投标人须提供截至本次开标日期满3年的合同复印件1份和对应发票(如开标日为2025.05.30,则需提供2022.05.30之前的合同);(2)投标人须提供最近3年度防爆灯具的合同复印件和对应的发票,其中至少有3份智能微波防爆感应灯具业绩。(如开标日为2025.05.30,则需提供2022.05.30--2025.05.30之间的合同)。以上均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所要求的发票信息。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满足最新防爆灯具标准《GB3836-2021》及气体、粉尘双认证的防爆合格证,合格证应从以下机构或其它国家认可的防爆检验单位中获得,并涵盖投标标段的所有产品:1.国家防爆电气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CQST);2.石油和化学工业电气产品防爆质量监督检验中心(PCEC);3.上海仪器仪表自控系统测试所的国家级仪表防爆和安全监督检验站(NEPSI);4.机械工业低压防爆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5.沈阳电气传动研究所防爆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2)其它技术否决项详见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所有★和▲项逐条响应,★项只要有一项不满足,否决投标;▲项有五项及以上不满足,否决投标。(参数正偏离视为满足技术要求) (3)投标文件须带有技术投标偏差表,如果投标方的技术条款与本次招标的技术条款有偏离,投标方必须在偏差项表中列出并说明,存在重大偏离的否决。投标方未列出偏差表即视为接受并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4)投标文件须带有商务投标偏差表,如果投标方的商务条款与本次招标的商务条款有偏离,投标方必须在偏差项表中列出并说明,存在重大偏离的否决。投标方未列出偏差表即视为接受并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