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农业发展(北京) 中国融通智慧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监控设备修复维保服务公开比质比价公告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融通农业发展(北京) 中国融通智慧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监控设备修复维保服务(编号:gkbz2025051300041)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 融通农业发展(北京) 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采购方法
公开比质比价
2.采购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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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农业发展(北京) 中国融通智慧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监控设备修复维保服务 | 融通农业发展(北京) 中国融通智慧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监控设备修复维保服务 | 1 | 项 |
项目服务期为: 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修复,上线平台运行14个日历日无故障后两年维保期结束 。
服务地点位于: 北京市房山区拱辰街道中国融通智慧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具体以采购人下达指令为准 。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 满足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验收标准,且满足第五章“采购需求”相关规定 。
其他: 最高限价140000.00元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非港澳台)注册,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非外资实体。(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2023年度中任意一年度中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响应截止前近半年内的银行资信证明”)
(4)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不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月)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如根据国家规定无需纳税,应提供加盖公章的声明函并提供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5)具有3年(含)以上监控网络维修维护服务经验,需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等)。
(6)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近两年不存在挂靠和非法分包行为。(提供承诺,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7)在参与本次采购前3年内未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无论是否提供查询结果,以评审当日查询结果为准。);未被列入中国融通资产管理集团 商业活动“黑名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转包(提供承诺,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9)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 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