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海南公司临高海上风电场项目对周边无线侦测装备影响
评估专题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10-2-024)
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临高县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海南公司临高海上风电场项目对周边无线侦测装备影响评估专题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海南省临高县西北部海域CZ1场址,项目规划装机容量60万千瓦,共配套建设一座220kV海上升压站和一座陆上集控中心。风电机组发出的电能通过66kV集电海底电缆接入海上升压站,升压后通过220kV海底电缆输送到陆上集控中心,再经220kV线路接入海南电网系统。
2.2建设
2.3建设规模:600MW。
2.4招标范围:华能临高海上风电场项目对周边无线侦测装备影响评估专题报告编制。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有关要求。
2.5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完成招标范围全部工作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军工三级及以上保密资质承诺书。
3.2.2业绩要求:/。
3.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4本次招标不允许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