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和财产保险股份 2025-2027年非车险公估
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G120002200215844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鼎和财产保险股份 2025-2027年非车险公估采购项目,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述:本项目划分为非车险理赔案件公估服务招标和非车险理赔案件公估服务(不含现场查勘)招标两个标的。
非车险理赔案件公估服务招标包括公估实施的风险减量、案件理赔指引、现场查勘、定期跟进、事故原因分析、保险责任判断、核定损失项目及程度、确定损失金额、谈判沟通、出具公估报告等环节。
非车险理赔案件公估服务(不含现场查勘)招标包括案件理赔指引、立案、定期跟进、理赔资料收集、系统录入、理算等非核心环节。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划分为非车险理赔案件公估服务招标和非车险理赔案件公估服务(不含现场查勘)招标两个标的。
非车险理赔案件公估服务招标包括公估实施的风险减量、案件理赔指引、现场查勘、定期跟进、事故原因分析、保险责任判断、核定损失项目及程度、确定损失金额、谈判沟通、出具公估报告等环节。
非车险理赔案件公估服务(不含现场查勘)招标包括案件理赔指引、立案、定期跟进、理赔资料收集、系统录入、理算等非核心环节。
2.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深圳市
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招标分类:框架(框架招标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6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
序号 | 标的 | 概算金额(万元) | 最大中标数量 | 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金额(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是否特殊包 |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1 | 2025-2027年非车险理赔案件公估服务 | 3600 | 1 | 1 | 2025-2027年非车险理赔案件公估服务一 | 972 | 972 | 否 | / | / |
2 | 2025-2027年非车险理赔案件公估服务二 | 828 | 828 | 否 | / | / | ||||
3 | 2025-2027年非车险理赔案件公估服务三 | 540 | 540 | 否 | / | / | ||||
4 | 2025-2027年非车险理赔案件公估服务四 | 432 | 432 | 否 | / | / | ||||
5 | 2025-2027年非车险理赔案件公估服务五 | 360 | 360 | 否 | / | / | ||||
6 | 2025-2027年非车险理赔案件公估服务六 | 288 | 288 | 否 | / | / | ||||
7 | 2025-2027年非车险理赔案件公估服务七 | 180 | 180 | 否 | / | / | ||||
2 | 2025-2027年非车险理赔案件公估服务(不含现场查勘) | 450 | 1 | 1 | 2025-2027年非车险理赔案件公估服务(不含现场查勘)一 | 270 | 270 | 否 | / | / |
2 | 2025-2027年非车险理赔案件公估服务(不含现场查勘)二 | 180 | 180 | 否 | / | / |
注:框架采购协议期限内,标的1实际采购金额不少于承诺采购金额的80%且不超过120% ,标的2实际采购金额不少于承诺采购金额的95%且不超过105%;
(1)协议期届满,按期终止框架协议
(2)协议期未满,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承诺采购量上限时,终止框架协议
(3)当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发生因取消中标资格、根据框架协议扣罚等原因导致框架合同终止的供应商,且实际供应量未达到其所中标包预估采购金额且后续不再分配的,在本标的其他正常履约供应商均已达到所中标包份额上限的基础上,招标人可将终止合同的供应商的剩余份额(剩余份额=100%-终止合同的供应商已供应比例-其他供应商足额比例)进行重新分配,如剩余份额小于等于0则不再重新分配。具体分配规则如下:
按照参与分配供应商的中标比例,计算参与分配供应商的可分配比例。
招标人向参与分配的供应商发出增加份额通知,参与分配的供应商应积极在要求的时间内进行响应:
如有供应商逾期不响应或明确不响应的,则不向该供应商进行重新分配。招标人重新计算可分配比例,将剩余份额在响应的供应商中重新分配
如参与分配的供应商均不响应的,本标的剩余份额则进行重新招标,重新选定供应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2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
3 | 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范围内没有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
4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2专用资格要求
专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关联标的/标包/标段 |
1 | 投标人应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具有保险公估资格认证的法人机构(提供有效的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导出的经营保险公估业务备案表并加盖公章)
| 2025-2027年非车险理赔案件公估服务,2025-2027年非车险理赔案件公估服务(不含现场查勘) |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根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规定,投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载明的 注册登记,如实递交有关信息,并经 运营机构验证。
9.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投诉机构名称:鼎和财产保险股份 招标管理中心
监督投诉机构
监督投诉机构
9.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提出人或投诉人不得以异议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等制度进行处理。
10.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 招标会员 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8811547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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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及商务信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
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
编辑:cs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