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2 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或技术规格及数量 |
服务期限/工期要求 |
信息服务费(元) |
D62-03 霍煤鸿骏铝电公司(含扎哈淖尔分公司)阳极组装分厂生产辅助外委服务 |
总公司阳极组装分厂:电解质破碎系统运行、日常维护保养、收尘粉装袋、除尘器放灰、清理托盘、残极筛下料装袋、放料、现场物料废料及卫生清理等生产现场运行服务。扎铝一期:残极破碎、电解质破碎系统运维,生产辅助外委服务。 扎铝二期:残极破碎、电解质破碎系统运维,生产辅助外委服务。 |
计划服务期:总公司12 个月;扎铝一期12 个月; 扎铝二期16 个月(具体开工时间按发包方要求执行,同扎铝一期同时结束)。 |
1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
基本资格要求 |
专项资格要求 |
D62-03 霍煤鸿骏铝电公司(含扎哈淖尔分公司)阳极组装分厂生产辅助外委服务 |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 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未被列入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6)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并且承包商及其分包商未被列入承包商“黑名单”。(7)对于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实行一票否决制。 |
(1)投标人应具有近5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 项及以上工业生产运行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 (2)投标人近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近18个月(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证明,并提供证明材料或自证承诺书; (3)项目负责人(2 人): ①提供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原件扫描件;②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其在投标单位近6 个月内的社保证明材料。 (4)专职安全员(3 人): ①提供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提供原件扫描件。 ②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其在投标单位近6 个月内的社保证明材料。 (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 年7 月16 日23:00 至2025 年7 月22 日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