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巴彦高勒选煤厂煤泥干燥回收及配煤系统为服务于巴彦高勒矿井选煤厂的配套工程,实现煤泥回收并综合利用;煤泥干燥系统两套,处理150万吨湿煤泥/年,采用滚筒式烟气直接干燥工艺,煤泥干燥前水分约为31%左右、干燥后水分20%左右、产品粒度0.25mm以下,干燥后的煤泥单独销售或与普通动力煤(主要是末原煤)掺配后销售。
2.3项目地点:巴彦高勒煤矿位于内蒙古东胜煤田呼吉尔特矿区南部,行政隶属于鄂尔多斯市乌审旗乌兰陶勒盖镇。
2.4 标段划分:从煤泥卸料点带式输送机头部卸料溜槽开始,至干煤泥棚带式输送机头部卸料溜槽止的全部煤泥干燥回收及配套附属系统(包括干燥车间、配电室等)、室内外给排水系统、室内外采暖系统、通风除尘系统等的生产组织、设备大中小修、日常维修保养、质量标准化及文明生产管理。
2.6运营期限:自2025年7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2.7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单位,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2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自2022年1月1日至今)社会信誉自查承诺(格式自拟,盖公司公章);
3.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参与骗取合同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严重违法行为。同时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近3日内“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3.5投标人应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
3.6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提供的变更证明;
3.7投标人所提供的证件必须为证件原件扫描件,并且保留签订合同时查验原件的权利;
3.8法律法规对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要求、规定;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方必须进行现场勘察查,在投标文件中附招标方签字的现场勘察证明。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在线报名和售卖招标文件。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5月16日至2025年5月21日下午17:00,进入在线报名和售卖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