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烟工业 济南卷烟厂激光除杂机维保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招标人编号:JYGK-20230902-114;招标代理机构编号:SDDQZB-2023-250。
2.项目 3.实施时间:2023年12月21日至2026年12月20日。 4.实施 5.项目内容:济南卷烟厂制丝车间两台Tomra激光除杂器维修保养;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所列项目仅为三年合同期内预估可能发生的维修项目及数量,具体维修项目及数量根据招标方实际工作需要另行确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6.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人民币):总价:1497437.41元,单价: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单价或总价的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7.其他: (1)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本项目为国内公开招标。 (3)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经营范围须涵盖所投标内容,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由最先报名单位取得投标资格,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天眼查”的查询结果为准。 4.投标人无违反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及违反商业道德的劣迹及其他不良记录(列入黑名单、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眼查、中国 和信用中国”近三年(自2020年9月1日起)的查询结果为准。 5.投标人自2020年9月1日起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6.投标人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及所属单位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范围(还包括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中的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 7.投标人未被列入山东中烟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实施,招标文件获取(投标报名)时间及 2.获取招标文件,由投标人在线按照系统要求支付相关费用。 3.招标文件获取要求: 通过互联网登录“山东中烟电子招投标平台”,点击实施管理-我要参与。明确所投标段,进行在线缴费及下载文件。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2日9:00, 2.递交要求及注意事项: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登录“山东中烟电子招投标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投标书接收回执单,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书接收回执单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3.开标时间及 4.投标人用于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的准确有效的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和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