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锡林郭勒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北方胜利电厂2×66万千瓦机组项目2021年配套供热管网及换热站设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锡林郭勒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北方胜利电厂。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锡林郭勒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北方胜利电厂2021-2023年新增扩容供热面积约160万平米,配套建设DN600及以下一次供热管网约3.8公里(管沟长度),新建换热站7座(电业局小区供热面积20万平米换热站1座,宜居苑小区供热面积20万平米换热站1座,南二环马都广场小区供热面积30万、20万平米换热站各1座,东二环京樾府小区供热面积10万平米换热站1座、世纪阳光、巨华小区供热面积20万平米换热站各1座);并在原风能研究所换热站增加一套10万平米高区的换热机组)。更新改造部分老旧管网DN500及以下约6.4公里(管沟长度),需对4座换热站内电气控制系统及部分循环泵、除污器等设备进行功能性改造。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锡林浩特市。
规模:2×660MW。
服务期:2021年至2023年,因本项目各分项工程进度时间不统一,最终合同服务期限为自本项目合同签定之日起至设计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执行完成止。本项目各分项工程设计完成周期:2021年至2022年实施分项,自技术协议签订之日20个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35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2023年实施分项,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2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35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招标范围:工程范围内的所涉及到的供热管网工程及换热站工程的设计,包含新建和改建换热站工程、供热管网工程的勘测、优化设计方案、水力平衡的计算和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编制、工程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制、竣工图绘制、配合招标方进行竣工结算、工程审计等所有涉及的服务内容。
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热力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 投标人拟派设总必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或动力)高级职称并至少1份担任设总且单项供热面积不低于100万平米的供热工程设计合同业绩(附合同关键影件);
3.2.3 投标人提供近五年(合同签订之日在2016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之间)至少2份单项供热面积不低于100万平米的供热工程设计合同业绩(附合同关键影印件);
3.2.4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1月27日9:00起至2021年2月2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