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刘庄镇良好村新型农村社区农房改善工程-室外铺装、绿化、景墙、小品、箱涵等工程已由 上级主管部门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盐城市大丰区广厦开发建设 、盐城市大丰区刘庄镇良好村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刘庄镇良好村新型农村社区农房改善工程-室外铺装、绿化、景墙、小品、箱涵等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
3.1.1资质条件:必须是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咨询电话18811547188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 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4)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投标人不存在盐住建招【2020】4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3.1.5投标人拟派
3.1.6其他要求:
3.1.6.1
3.1.6.3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
3.1.6.4.投标人承诺中标的项目经理,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
3.2 投标人及拟派
(一)企业和拟派
(二)企业近1 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
(三)企业近三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四)投标人或者拟派
以上时间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含)开始,向前推算。
3.3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 1 月 11 日 8 时 30 分至2021年 1 月 15 日18 时 0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年 1 月 21 日15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