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小龙潭矿务局 油脂类物资年度采购(长城)项目询比公告
1.采购条件:
云南小龙潭矿务局 油脂类物资年度采购(长城)项目,经批准实施采购,采购人为“云南小龙潭矿务局 ”,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有意向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云南小龙潭矿务局 油脂类物资年度采购(长城)项目
2.2采购方式:询比
2.3采购内容:油脂类物资年度采购,具体金额以实际使用量进行结算,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2.4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单价最高限价,详见“第四章 采购内容”,供应商响应报价不得高于各单价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2.5质量要求:报价人须为采购文件中所要求的长城品牌的制造商或具有直接授权的经销商,供应商承诺并保证所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质量标准以及甲方要求的质量标准、规格,为正规生产厂家生产,产品是全新的,包装无破损。拒绝“三无”、假冒伪劣产品,并提供必要的产品合格证、制造商声明或授权证明资料等证明材料。
2.6质保期:不低于6个月或3000小时。
2.7供货期限:供应商可自行承诺最短供货期
2.8服务周期:1年。
2.9交货地点:红河州开远市小龙潭镇,采购人指定地点(供货时附盖章的供货清单或随货同行单)。
2.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
3.2信誉要求: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 ( )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由采购人在响应文件开启后将查询结果提交评审小组审查。
3.3财务要求:提供2023年至2025年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最近1个月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