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南方航空股份 海南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南航海南 (地面服务保障部)海口基地2025年飞机客舱勤务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简介
1.1 招标项目名称:南航海南 (地面服务保障部)海口基地2025年飞机客舱勤务服务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CZ2024014172。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招标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1.5.1 本项目总价限价2576万元(含税),服务期3年,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本项目第四章用户需求。相关内容见下表:
客舱清洁服务项目及限价:
1、客舱卫生清洁勤务部分
|
序号 |
服务内容 | 客舱座位数 (T) | 单价限价 |
| (元/架次,不含税) | |||
| 1 | 客舱短停勤务 | 80≤T<100 | 82.84 |
| 2 | 100≤T<200 | 100 | |
| 3 | 200≤T | 225 | |
| 4 | 客舱航前勤务 | 80≤T<100 | 91.13 |
| 5 | 100≤T<200 | 110 | |
| 6 | 200≤T1 | 247.5 | |
| 7 | 客舱航后勤务 | 80≤T<100 | 99.41 |
| 8 | 100≤T<200 | 120 | |
| 9 | 200≤T | 270 | |
| 10 | 两舱深度保洁 | T<200 | 180 |
| 11 | 200≤T | 270 | |
| 12 | 两舱深度保洁(含专、包机及重要航班勤务保障) | T<200 | 1575 |
| 13 | 200≤T | 3543.75 |
2、勤务用品配送及航班信息录入、污水车消毒
| 项目明细 | 单价限价 (元/架次,不含税) |
| 1.客舱服务用品分拣、消毒、包装;头片的整理和按飞机分装;航后勤务用品包的分装; 2.客舱服务用品主库和周转库的入库、出库、盘库、整理库房、数据录入、勤务月报、勤务电子配发单制作等工作; 3.客舱勤务用品中转库入、出库、盘库、分发航后保障用品; 4.飞机座椅套、门帘的检查、更换、送洗、验收、修补、 预报; 5.报刊杂志的验收、提取、配送;小桌板传媒广告粘贴; 6.航班配发单据的制作、数据维护、外站协调、物品跟踪、信息的传递; 7.旅客服务用品的配送、回收保障; 8. 航班信息录入; 9.污水车消毒 | 66.36 |
3、飞机供水、机上液体废弃物的回收与处理、机上固体废弃物回收与处理、机上清洁人员摆渡、机上用品运输;(海口基地进港、出港航班各按单价的0.5计算)
| 项目明细 | 单价 (元/架次,不含税) |
|
飞机供水; 机上液体废弃物回收与处理; 机上固体废弃物回收与处理; 机上清洁人员摆渡; 机上用品运输。 |
135.42 |
注:1、以上均为不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招标人对中标人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招标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3、本项目采用折扣报价,有效报价范围:折扣≤100%,要求折扣最多保留1位小数(对于小数点后第2位及之后的数字,无论大小,直接舍去)。供应商只能报唯一的折扣,不得有选择性的报不同折扣,且折扣超出有效范围的将视为无效报价。折扣作为最终结算依据,即根据报价折扣计算报价。例如,折扣填97.5%时,即对应采购内容(详见第四章用户需求)的含税结算单价等于其含税单价限价*97.5%。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地点 | 服务时间 |
| 1 | 海口基地飞机客舱勤务服务 | 海口美兰国际机场 | 1、载体机过站保障时长为:7分钟。宽体机过站保障时长为9分钟。(载体机快速保障时长5分钟,宽体机机快速保障时长为7分钟)2、载体机航后保障时长为30分钟左右(宽体机航后保障时长为45分钟左右)3、深度清洁分为一级深度清洁时长为6小时以上。二级深度清洁时长为4小时以上。 |
1.7 合同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 或招标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1.9 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 投标,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如 参加,须提供 、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 分支机构( )以自己名义投标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已划分标段的)或本项目投标。分支机构( )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4 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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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sai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