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清能院热网智慧采集与物联网智能调控设备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11-1-405)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扎赉诺尔区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清能院热网智慧采集与物联网智能调控设备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针对供热区域开展高分散性多层级复杂热力网络的协同优化调控技术研究,通过在二网区域加装物联网阀门,并对示范换热站进行改造,依托智慧供热管理平台的大数据分析与AI优化算法,构建“站-网-户”智能运行调控模式。该模式实现了物联网阀门、循环泵、一网电调阀、站内定压补水及超压泄水控制的自动化联动运行,确保全网热量的优化配置,并通过持续优化热量供给与循环泵频率,实现智能化低能耗运行。同时,基于高度集成的物联网技术,构建新型换热站调节系统,核心组件为去自控硬件化设计,实时采集现场运行数据并上传至平台;开发物联网换热站的上位应用管理系统,为供热管理单位提供基于远程传输管控的逻辑组态能力。通过上述设备和技术的实施,使热网的运行更加精细化、数据更加可视化,进一步提高热力企业精细化管理,实现智能化低能耗运行。
2.2招标范围:热网智慧采集与物联网智能调控设备,包括包括物联网电动调节阀、物联网单元平衡阀、服务器及提供配套换热站换热机组附属设备及备品备件,具体要求满足发包人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2.3项目
2.4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2项供热物联网阀门或换热站自控设备供货合同业绩,并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合同封面页、关键页及盖章页,需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如为代理商,应提供代理销售业绩。
3.2.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代理商须出具制造商的直接授权代理资格证明。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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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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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dlzb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