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上蔡县200MW风电项目位于河南省驻马店市上蔡县境内。场址中心距上蔡县城区约20km,距驻马店市约65km,距郑州市约240km。风电场属于平原风电场,海拔高度介于40~45m之间,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毗邻S38新阳高速、G45大广高速、S216省道及 S335省道等,满足运输大型风电机组设备的条件。
2.2 规模:项目总装机规模180MW,拟安装29台单机容量为6.25MW的风电机组(其中一台限功率运行),风电场配套新建一座220kV的升压站,以一回220kV集电线路接入国网220kV变电站,送出线路长度约30公里(以设计为准)。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4招标范围:总体(包含但不限于):
风机、塔筒及其他公司框架协议内的设备以暂估价方式包含在总承包范围,执行集团框采结果,由招标人与中标人、设备中标人据实结算,其余本项目工程所需设备和材料由投标人负责采购,本项目工程物资管理(接车、卸货、仓储保管)、施工、安装、调试、并网、试运行、移交生产、竣工验收等总承包的所有工作由投标人负责。
2.4.1手续办理
(1)送出工程合规性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外审、社稳批复、线路核准、路径协议、跨越手续、环水保批复、电磁辐射环评、并网手续办理、专项验收及竣工验收等,手续需满足国家电网公司关于线路回购的合规要求。负责送出线路工程临时用地租赁、塔基占地租赁及地上附属物的协调。临时用地包含不限于施工便道及组塔用平台,租用期限为2年。永久用地包含铁塔基础用地,租用期限为20年。投标人负责送出工程全部临时及长期租地的协调、租用、合规手续办理及相关费用支付等工作,相关增值税由招标人承担。以上租赁时间为暂估时间,如项目工程延期,投标人需确保土地租赁及附着物补偿工作满足施工需求,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2)负责办理并取得本项目所需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动产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合规手续办理应满足工程进度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必须完成的专项报告编制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3)临时及长期租地及地上附属物补偿,临时及长期租地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风电场区场内新建、改建和扩建道路2年临时租地、风机施工平台2年临时租地(含风机和箱变基础及风机安装作业平台)、35kV架空线路及地埋电缆线路2年临时租地及线路基础20年长期租地、升压站、各施工作业面、设备转场等因素而发生的2年临时租地、生产检修道路20年长期租地。投标人负责全部临时及长期租地的协调、租用、合规手续办理及相关费用支付等工作,相关增值税由招标人承担。以上租赁时间为暂估时间,如项目工程延期,投标人需确保土地租赁及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