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22/17-ZB-021)
一、 招标条件
福建华电可门发电 相关项目福建华电可门三期2×1000MW煤电项目食堂修缮工程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2×100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装饰工程-食堂修缮工程(CHDTDZ022/17-ZB-02101):福建华电可门三期2×1000MW煤电项目食堂修缮,包含设计、采购、施工,将现有食堂第一层厨房区域(面积:257m)进行修缮,将食堂二层(原展示厅,面积1219m)进行修缮。具体内容含各区域装修施工所需的材料、设备、施工,食堂与外部连接供电等主干管(线)接入的食堂内部相关分支线路及设施工程,食堂内部消防、空调、新风系统、厨房设备、智能化等系统中与大楼整体系统深度集成部分的内部末端设备及分支线路的安装调试;设计服务、外墙修缮、楼面漏水处理,楼面排污管道有效隔离层等工程项目,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装饰工程-食堂修缮工程】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9.财务要求: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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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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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